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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西安電動車新規定
- 2、中山電動車2019新政策
- 3、深圳電動車新規
- 4、溫州電動車新規
西安電動車新規定
西安電動車新規:購車30日內上牌登記才可上路,沒掛牌的電動車禁止上路行駛。
規定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千米/小時、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千克、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伏。
不得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違者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處罰。騎行電動車需佩戴頭盔,攜帶行駛證。后座只能載一名12周歲以下兒童,6周歲以下需安裝兒童安全座椅。道路上應該靠右行駛,不能在隨意穿行其他車道。
電動三輪車上牌,按照規定,電動車超過20KG,時速達到20KM,車身高度達到1,必須要上牌。全封閉金彭電動三輪車是必須要上牌的。
中山電動車2019新政策
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專項行動,重點整治摩托車無牌無證、駕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超員、酒駕、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紅燈、逆向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
法律分析: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是中山市人民政府制定了規范性文件,于2019年6月21日起實施。
法律分析:2019年中山電動車上牌不需要駕照,電動自行車上牌后,納入非機動車范疇管理,暫時不需要考取駕駛證,也不用年審。 駕駛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等專用車、貨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助1800元,并將根據產品類別、性能指標等進一步細化補貼標準。
純電動乘用車100km≤R<150km每車5萬、150km≤R<250km每車5萬、R≥250km每車5萬元。
年中山電動車上牌不需要駕照,電動自行車上牌后,納入非機動車范疇管理,暫時不需要考取駕駛證,也不用年審。駕駛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深圳電動車新規
1、駕駛電動自行車在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區域、時段通行的,扣留車輛且罰款。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的電動自行車號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門依照《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扣留車輛。
2、根據《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試行)》第二十六條,在城市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身高2米以下兒童。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制度,經市公安交管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
3、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電動自行車號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門依照《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扣留車輛,處5000元罰款。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處200元罰款。
4、法律分析:根據深圳市的相關規定,電動車駕駛人需要佩戴安全頭盔,攜帶行駛證,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如駕駛人不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會對駕駛人處200元的罰款處罰。
5、行駛時不得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高時速,不得違反規定載人、載物。
溫州電動車新規
非機動車應當在交通部門登記后,才可以上道路行駛,即需要辦理上牌業務。電動車上路行駛,需要符合新國標標準。時速不得超過25km,蓄電池電壓不能超過48v,必須帶有腳踏騎行功能,電機功率不能大于400W。
法律分析:溫州無牌電動自行車禁止上路,違者一律查扣。按照過渡期管理辦法,符合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并列入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的電動自行車,可申領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牌照,三年后可繼續使用。
,受理條件:機動車符合國家標準及工信部產品公告,符合GB17761-1999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并列入《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的電動自行車,可申領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牌照,三年后可繼續使用。